安寧療護與照顧身心靈
團隊協助末期病人享有 安適、安穩、安心 的生活
服務對象
十大末期疾病的病人、漸凍人、十大非癌病人
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至五款所列臨床條件者丶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
照護模式
安寧居家療護:在宅或在機構
住院安寧療護:在醫院安寧病房
安寧共同照護:在醫院住院病房或在急診診療
申請方式
住院或急診病患:
請前往提供安寧療護的醫療院所就醫,向當次就醫的醫院提出安寧療護的需求
居家病患:
請先查詢提供安寧居家療護的醫療院所,並與屬意的院所聯繫收案
收費原則
- 山地離島、重大傷病免收部分負擔
- 安寧居家療護:部分負擔 5%,交通費依醫療院所規定收取
安寧療護的合適性及服務方式, 請依照醫師專業判斷進行。
查詢安寧療護院所
請至以下健保署網站查詢:

